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河东区,天津市下辖区,是天津市中心市区之一,位于天津市东部。河东区是是市区连接滨海新区的前沿,是实现天津市经济中心战略东移的要地。自金代天津设“直沽寨”至今,河东区迄今已有800多年历史。河东区下设12个街道,占地40平方公里,总人口860852人(2010年)。河东是天津的发祥地之一,故有“先有大直沽、后有天津卫”之说。元代初年在此兴建的天妃宫,不仅是天津最早的寺庙建筑,也是中国北方历史悠久的天妃庙宇,被称为“元代第一庙”与“开沽(直沽、天津)妈祖”。金代天津设“直沽寨”,河东区迄今已有800多年历史。河东区历史上伴随漕运、南北贸易而出现、而发展。河东区是南粮北运的终点,历史上曾给天津带来了经济繁荣和产业的发展。河东区是天津的发祥地之一,元代初年在此兴建的天妃宫是天津最早的寺庙建筑,也是中国北方历史悠久的天妃庙宇,它是元朝规格最高、影响最大、受祭次数最多的天妃宫,被誉为“元代第一庙”,天妃宫成为天津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见证。